互聯網對企業來說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網絡可以方便企業的信息傳播和資源共享,擴大企業的宣傳渠道,拉近與用戶的距離;另一方面,不良輿情信息,如網絡謠言、網絡欺詐,給企業的輿論管理乃至經營管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基于對媒體傳播水平的信任與認可,當虛假報告人為地制造了有關公司的負面信息時,就會造成不可預測的災難。公司需要迅速制定公共關系對策以應對這些負面報道。其中,應采取以下步驟:
一、冷靜判斷情況
公共關系的第一個要素是克制。對于公司而言,確實會無緣無故地受到媒體指責和公共攻擊的挫敗,但是公共關系是一種交流的藝術,并不是與情感交流的最佳策略。
此外,媒體本身在輿論和公共關系之戰中也占有有利地位。在公眾不清楚的情況下,侵略性公司對媒體的口頭批評只會使公眾相信媒體已經觸及到了公司利益和公眾情感的鏈條。平衡只會向媒體傾斜。
因此,要在危機中保持冷靜和克制,就必須無條件地放棄憤怒,怨恨和不公。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對情況有一個清晰的了解。這是制定策略的第一步。然后,還必須分析報告不準確的原因。
在媒體行業,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新聞從業人員逐漸形成了偏執的商業運作觀念,如“頭條新聞可以成為頭條新聞”,“壞消息就是好消息”。在價值觀上,編輯經常夸大和夸大一些負面因素,并利用公眾的恐慌來形成新聞的醒目效果。此外,為了獲取獨家新聞,編輯部負責人經常向記者施加壓力。在截止日期之前,記者還容易受到時間限制和壓力的影響,主觀地猜測某些事實或未能調查具體情況。手稿匆忙出版,導致客觀和不真實的報道。
例如,記者撰寫的報告原本是公正客觀的,但是值班編輯可能為了追求轟動效應而進行了不適當的刪除,從而導致了報告的偏見和公眾的誤解。
當然,也不排除有些記者被競爭對手賄賂,故意寫黑手稿散布謠言和誹謗,以壓制對手的惡意競爭。
負面報告發布后,企業需要盡快調查收集證據。內部和外部調查都是必需的。關于媒體在報告中所攻擊的觀點,有必要在內部進行認真調查,以確認情況是否正確,尤其是哪些觀點是正確的,哪些觀點是不正確的。在這個過程中,必須注意篩選。確實已經報告了情況,但是內部人員害怕得到備份,他們沒有反饋意見可以選擇隱瞞。內部信息的不準確性將對公共關系處理帶來更嚴重的威脅。
在內部調查期間,有必要從多方收集反措施的證據。在外面,有必要調查虛假報道的來源,弄清有關的編輯,記者,編輯和領導者,并掌握溝通渠道。
在掌握了情況的來龍去脈之后,下一步就是分析過程,可以從以下角度開始分析過程:
1.與相關編輯或記者聯系
當然,不是直接回到過去然后責罵他們。最合適的方法是找到一個“第三方”來代表他們進行交流。這不會輕易引起對方的怨恨并加劇沖突。
在第三方的協調下,列出了各種材料以進行證明和澄清,并附加了聯系信息。如果編輯在了解事實并主動與他取得聯系后具有良好的態度,那么此事便可以進入快速解決的階段。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流中,您應該自下而上聯系媒體部門。首先聯系當前的編輯或值班的記者,聽聽對方的態度,反應和解釋,因為記者本人可能處于不知道或不方便答復的情況下。如有必要,請與部門負責人或總編等各個級別聯系,以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2.指出偏差角度
對于不符合事實的報告內容,有必要找到足夠的論據和證據;對于報告而言,作者的立場是不公正和客觀的,因此有必要選擇適當的角度指出報告中存在的問題。例如,在報告中,作者對觀點持偏見,或“對人而不對事物”。對于有爭議的內容,只報告了一家公司,其他公司未提及。這樣的位置不平衡的站點也需要像媒體一樣。指出。
3.根據公共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公共關系
并非所有負面事件都需要PR。如果整個負面報告中沒有明顯的錯誤,那與基本事實是一致的,盡管某些細節確實不夠嚴謹并損害了公司或品牌。然后,公共關系部門應考慮是否應該與媒體打交道,以獲得如此詳細的信息,即使粉碎成功,也會給公眾留下不好的印象,即“這家公司喜歡找東西”。如果您必須比較細節的細節,確實會對公眾造成負面影響,媒體很容易借此機會擴大它并進行二次傳播。
因此,面對一些不太嚴重且傳播不大的負面新聞,請放手,選擇保持沉默,任其自行處理。
二、進行公關處理
1.要求撤回或更正
對于虛假陳述具有明顯的錯誤陳述或觀點,并且您有足夠的證據加以證明,則可以要求媒體撤回手稿或更正手稿并發表更正聲明。值得注意的是,紙質媒體通常無法撤回或更正稿件,但發布更正聲明仍然可行。當然,媒體編輯不會將更正聲明放在頭條,但我們可以要求它引起另一方的注意。 ,以免將語句放在內頁的一個小角落。
對于在線媒體,撤回和更正部分可行。畢竟,某些平臺上的文章無法第二次編輯。通常,在線媒體在多個平臺上都有帳戶,新聞將被同步。范圍我們應努力涵蓋所有平臺,如果情況嚴重,我們可以要求另一方在多平臺帳戶上發布更正聲明。
為降低不實負面輿情帶來的不利影響,企業經營者都有必要掌握幾種有效的處理辦法。
第一:用事實說話,和謠言“賽跑”加強網絡輿情檢測
第一時間發現謠言,做到早發現、早應對、早撲滅。在發生突發事件時,除了常規的輿情監測外,企業應該有意識地加強定向輿情監測,也可以邀請行信傳媒加入。第一時間發布真相,是做好負面輿情處理最有效手段。辟謠應該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兩個戰場上同時開展,尤其要重視第一時間在網絡平臺發布真實信息。
隨著網絡文化的不斷發展,黑粉這個群體不斷壯大,甚至還出現了專門以此盈利的團隊。職業黑粉除了引導粉絲之間“互撕”,直接“手撕”公眾人物更是常態,甚至惡意造謠、肆意抹黑、公然人肉,大量有害信息充斥頁面,既不利于青少年健康價值觀的塑造負面,也助長了網絡戾氣。法官提醒:#職業黑粉#的網絡行為不僅會錯誤引導公眾的價值觀,可能還涉嫌侵犯公民隱私、誹謗他人等違法行為,應及時予以監管和整治。
第二:通過官方媒體渠道舉報刪除不實負面信息
遭遇不實負面輿情時,在無法找到發帖人并與之溝通的情況下,企業的相關負責人可以與侵權信息所在的網站反饋,并根據網站的要求提交相關的證據和材料,當投訴獲得平臺的認可,那么侵權網頁可能會被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