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危機,即“緊急或困難的關頭”,而從組織立場來看危機,是自身組織所要預防、所要應對和處理的“緊急的或困難的關頭”,亦即將影響組織利益、形象乃至生存的突發性或災難性的事故或事件。在所有危機中,有一種危機比較特殊,即“公共危機”,它是指一種危及全體社會公眾的整體生活和共同利益的突發性和災難性事件。
危機一般有五個階段,即危機醞釀期、危機爆發期、危機擴散期、危機處理期、危機處理結果和后遺癥期。
危機醞釀期
一般來說危機都是從漸變、量變,最后才形成質變,而量變是危機的成型與爆發,并且危機是由多個因素共同發展的結果,因此潛藏危機因素的發展與擴散是危機管理的重要階段。
危機爆發期
突破危急的預警防線,企業危機便進入暴發期,并會威脅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如果不能立即處理,危機將進一步上升,其殺傷范圍與強度會變得更為嚴重。
危機擴散期
企業危機發生后,會對其他領域產生連帶影響,造成不同程度的危機。
危機處理期
該階段進入生命周期的關鍵階段,后續發展完全取決于危機管理決策者的專業能力。通過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將其消滅于萌芽之中是最佳的危機處理途徑。
處理結果與后遺癥期
企業危機經過緊急處理后,可能得到解決,但無效的處理,可能使企業危機的殘余因素經過發酵,使危機重新進入新一輪醞釀期。
